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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70017
- 處分日期
- 2022/07/15
- 違規日期
- 2022/04/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日執行排放管道異味檢測(P101),後續檢測結果依法辦理,經本府環保局抽測P101煙道異味檢測值為733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2.本局會同廠方人員執行採樣作業,稽查當時飼料製造程序,製程設備及污染防治設備均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五○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150之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