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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行

文號
30-108-09004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9/24
違規日期
2019/08/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8,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業,經稽查發現場內有未經處理之污水流入承受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應設置防止洩漏未經處理之污水設施或改善污水管線避免洩漏。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聖賢路六一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聖賢路六一二號
統一編號
3495019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