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福行
統一編號:34950198
共 1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7 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9/07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行從事飼料製造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上開日期派員於排放管道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4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管道(P201)空氣污染排放檢測,經檢測粒狀污染物檢測值198mg/Nm3,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mg/Nm3);氮氧化物檢測值235ppm,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100ppm)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依裁處書內容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由系統預帶,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行從事飼料製造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該行製程污染源操作中,排放管道P101管道破損造成污染物直接由破損處逸散,另飼料製造程序現場製程新增熱交換器及排放管道,稽查時皆使用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旨揭工廠有以下違規情事:(三)該廠自乾燥爐產出非屬產品之黑色油泥狀濃稠液態物品以貝克桶盛裝,業者表示可提供鄰近養豬戶或送其他飼料廠再製作為其他飼料,惟該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四)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自107年1月至109年1月期間,該廠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每月均僅申報貯存2.4公噸,2年期間均未申報產出,又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2年期間每月均僅申報貯存0.02公噸但無申報產出,實際上108年6月18日及11月20日有更換濾袋產出廢棄物但未申報,故其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述廢棄物貯存及產出數量不正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五)於該廠慣性集塵器及袋式集塵器旁,發現有灰黑色集塵灰存放於地面且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旨揭工廠有以下違規情事:(一)該廠鍋爐煙囪排放黑煙中,自10時8分至10時13分於煙囪東方目測判煙,前3分鐘不透光率平均達50%(如目測判煙督察紀錄表),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二)於袋式集塵器(A203)上方,發現放置已汰換之袋式集塵器濾袋及濾袋支架,且其袋式集塵器(A203)壓差表顯示為0,因督察時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運作中,未停機故無法檢視其袋式集塵器(A203)內是否有依規定置入濾袋及濾袋支架;查其每日操作紀錄,慣性集塵器(A204)之溫度表已蒙上塵土,無法目視辨別溫度數值,惟109年4月1日至24日期間,仍每日記錄設備操作溫度,又其每日運作紀錄表上未記錄慣性集塵器(A204)之壓差,該廠未按照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運作,違反空氣污染源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5/16
- 罰鍰金額
- NT$73,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五福行從事魚粉製造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109年3月18日派員查核,發現其廠內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抽測煙道P201,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554mg/Nm3,超過排放標準5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業,經稽查發現場內有未經處理之污水流入承受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3日派員查核,稽查時貴公司製程操作中,防制設備運作中,已取得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查其領有之操作許可證規定旋風分離器之正常操作溫度為100~200℃,惟現場該防制設備之監控儀表溫度計顯示實際操作值為82℃,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罰鍰金額
- NT$13,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水產飼料、魚粉生產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督察及本局107年9月12日派員稽查:(一)發現貴行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保持清潔完整及分類而露天 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流 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動物性廢渣(R-0119)經乾燥爐區時殘留產出之廢油(水)及浮 渣逕流收集池內,貴行於場區內回收、貯存、再利用方法 ,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有違反廢 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另廠房東側排水溝旁亦有廢油漬污染,同時違反廢棄物清 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貴行從事水產飼料、魚粉生產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督察及本局107年9月12日派員稽查:(一)發現貴行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保持清潔完整及分類而露天 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流 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動物性廢渣(R-0119)經乾燥爐區時殘留產出之廢油(水)及浮 渣逕流收集池內,貴行於場區內回收、貯存、再利用方法 ,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有違反廢 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另廠房東側排水溝旁亦有廢油漬污染,同時違反廢棄物清 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8/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飼料製造程序,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時,未依許可內容記錄用水量、壓降讀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府環保局106年5月22日稽查發 現,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之污染源操作中, 防治設備袋式集塵器風車故障、無法記錄壓降,違反空氣 污染防制法第24 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 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8/1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飼料製造程序,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時,未依許可內容記錄用水量、壓降讀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二、又該公司以水產動物性廢渣製作魚粉,其廢渣產生之廢油沿乾燥爐體滴落地面洩漏流出至周界外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三、貴行從事飼料魚粉作業,本局106年5月22日稽查發現,工作人員清洗機具產生之廢水及廢水貯存槽皆有排放廢水至周界外污染水溝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稽查編號:10507987)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業,ㄧ般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未妥善貯存,且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5/09/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4/05/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