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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10006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2/01/24
違規日期
2021/10/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貴公司堆置場(M01)所領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府環空操證字第U118-05號)其所載之原(物)料使用規定:砂石級配最大年使用量不得超過75,000公噸;惟查貴公司堆置場(M01)之109年度砂石級配之年產出量為122,175公噸。其所載之產品產量規定:三分石最大年產量不得超過18,000公噸;惟查貴公司堆置場(M01)之109年度三分石之年產出量為28,702公噸。已超過上開許可證所核之最大年用(產)量,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之百分之十之容許差值。本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0月7日至貴公司查核,確認上述產品產量超量之事實,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6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仁安村海岸路六○九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仁安村海岸路609號
統一編號
3367935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