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2-110-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1/30
- 違規日期
- 2020/07/17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彰化縣環保局辦理「109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彰化縣」,執行有污染疑慮工廠調查工作,調查結果土壤鉻(最高濃度3,440mg/kg,管制標準250mg/ kg)、鎳(最高濃度2,030mg/kg,管制標準200mg/kg)及銅(最高濃度1,890mg/kg,管制標準400mg/kg)達污染管制準。因經費不足由本署「109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應變計畫」協助辦理後,確認地下水鉻(最高濃度78.5mg/L,管制標準0.5 mg/L)及鉛(最高濃度 0.172 mg/L,管制標準0.1 mg/L)達管制標準。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八弄一之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溝墘里溝墘巷八八弄一之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