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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德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90004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7/09/25
違規日期
2017/08/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公司登記資料與花蓮縣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資料查詢,原負責人為戴○○105年12月7日已變更負責人為王沈○○,未於變更負責人後30日填具變更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四七一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四七一號
統一編號
427793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