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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1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1/16
- 違規日期
- 2016/12/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一)該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即行營運。(二)、該公司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大量露天堆放,現場髒亂。(三)、該公司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制操作情形,未作成記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工業區工業二路一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廣維路163巷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