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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科企業有限公司萬丹廠

統一編號:28524400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4/1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二、查108.2.22督察收受台灣金蜂(股)公司廢塑膠袋之蘇晉宏表示售予屏東縣萬丹鄉萬丹國中後方亨科企業有限公司回收場。三、本日會同保七三大三中隊督察,發現該廠違規情形如下:(一)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惟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廢塑膠與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廢塑膠混合物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廢塑膠混合物委託清除前未先與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未記錄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三)未作成廢塑膠之再利用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四、本次督察該廠收受之廢塑膠主要為透明塑膠袋,有紀錄107年收受蘇晉宏廢塑膠20筆,上述違規事項函請屏東縣政府告發處分並責成改善。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係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收受金多玉企業有限公司及金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廢塑膠再利用,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7.01.04派員前往複查2.稽查該公司從事廢塑膠廢棄物熱處理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3.現場洗滌塔未操作(拍照存證)周界外飄散塑膠異味4.已違反空污法24條規定5.現場負責人不在,將通知陳述說明後依法辦理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2/0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廢塑膠回收處理業,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1/16
罰鍰金額
NT$27,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一)該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即行營運。(二)、該公司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大量露天堆放,現場髒亂。(三)、該公司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制操作情形,未作成記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06/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4/02
罰鍰金額
NT$2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3/1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1/30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1/1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1/10/31
罰鍰金額
NT$1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1/03/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