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文號
- 23-107-120001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12/05
- 違規日期
- 2018/10/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處辦理「2019台灣燈會主燈平臺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10月13日,申報日期為107年11月27日,逾期日期為45天,空污費為1萬2,609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一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2019台灣燈會主燈平臺新建工程
- 統一編號
- 2025583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