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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違規日期
- 2018/07/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3,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水產飼料、魚粉生產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督察及本局107年9月12日派員稽查:(一)發現貴行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保持清潔完整及分類而露天 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流 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動物性廢渣(R-0119)經乾燥爐區時殘留產出之廢油(水)及浮 渣逕流收集池內,貴行於場區內回收、貯存、再利用方法 ,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有違反廢 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另廠房東側排水溝旁亦有廢油漬污染,同時違反廢棄物清 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貴行從事水產飼料、魚粉生產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督察及本局107年9月12日派員稽查:(一)發現貴行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保持清潔完整及分類而露天 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流 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動物性廢渣(R-0119)經乾燥爐區時殘留產出之廢油(水)及浮 渣逕流收集池內,貴行於場區內回收、貯存、再利用方法 ,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有違反廢 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另廠房東側排水溝旁亦有廢油漬污染,同時違反廢棄物清 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2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款、第6條第2款、第6條第4款、第10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聖賢路六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聖賢路六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