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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10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違規日期
- 2018/1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1月15日、16日派員於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之排放管道(編號P201)採集戴奧辛污染物樣品3組,平均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0.879ng-TEQ/Nm3,標準值0.5ng-TEQ/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0日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貴公司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出,依據空污法第81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五○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五○之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