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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18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違規日期
- 2023/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派員執行崁頂焚化廠例行性業務督導及稽查,稽查當時當場查獲該廠內設置支環保金爐,因榮福公司人員不當操作,致環保金爐燃燒紙錢產生之廢氣未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收集處理,逕自排放大氣中,目視明顯可見黑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本局當場錄影拍照採證,該廠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2.本案後續移請本局空污科告發處分。(空污科會辦意見: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其違反行為規定應為未經排放管道排放污染物始得適用,本案依所附照片顯示其污染物乃經由排放管道排放,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未有效處理,予以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6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8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