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統一編號:08031174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7月25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已改制為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進行廢棄物焚化爐煙道P001抽測戴奧辛作業,實測校正值0.141 ng-TEQ/Nm3,超過排放標準0.1 ng-TEQ/Nm3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執行例行性焚化廠業務稽查及督導,稽查當時於廠區周界外,目視明顯可見黑煙未經防制設備收集處理,逕自排放大氣中,本局當場錄影拍照採證,該廠涉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法告發處理。 查該廠2號焚化爐爐內正壓,致爐內廢棄逸散蓄積於廠房內,致使黑煙由廠房逸散置致周界大氣中。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派員執行崁頂焚化廠例行性業務督導及稽查,稽查當時當場查獲該廠內設置支環保金爐,因榮福公司人員不當操作,致環保金爐燃燒紙錢產生之廢氣未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收集處理,逕自排放大氣中,目視明顯可見黑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本局當場錄影拍照採證,該廠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2.本案後續移請本局空污科告發處分。(空污科會辦意見: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其違反行為規定應為未經排放管道排放污染物始得適用,本案依所附照片顯示其污染物乃經由排放管道排放,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未有效處理,予以告發)。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4/19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該廠從事垃圾焚化作業該廠廠房溢散,據業者表示:早上10:57分袋式集塵器阻塞導致廢氣從爐體溢散經由廠房排至大氣。2.現場稽查時該廠E001破管整修,無操作,E002袋式集塵器阻塞未有效收集廢氣,導致廢氣溢散至廠外,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份。3.該廠目前增加脹沖頻率避免有阻塞情形,請操作廠商加強各項污染防制設備之操作及維護,避免有上述污染情形再次受罰。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3/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該廠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作業。2.經查該廠於112年1月24日16:25跳電,導致E001及E002焚化爐之廢棄未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而排放至大氣中,造成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佈,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空污法規定告發。3.該廠已立即於112年1月24日17:00修復後正常運轉。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12/16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10月20日現場稽查檢測貴廠排放管道(P002)氮氧化物相對準確度36.09%,未符合氮氧化物相對準確度應小於15%之規定,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12/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9月16日派員前往貴廠執行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排放管道(P002)稽查檢測,查獲貴廠排放管道(P002)鉛及其他化合物實測校正值0.29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0.2mg/Nm3之規定,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21
- 罰鍰金額
- NT$2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勾稽該廠111年5月CEMS監測數據,查獲111年5月15日排放管道(P002)Hcl有3筆小時監測值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准之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2月14日派員前往貴廠執行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稽查檢測,查獲貴廠排放管道(P001)氯化氫相對準確度為66.00%,未符合氯化氫相對準確度應小於等於15%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字號: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344-08號),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4月28日勾稽該廠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數據,查獲貴廠111年1月1日至4月26日止,共計有33次排放空氣污染物(氯化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不透光率)超過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准之排放限制,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6/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圍籬高度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且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5.防塵部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20點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5/22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辦理「屏東縣枋寮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一期掩埋面剩餘土石方標售」,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2月27日,申報日期為107年5月15日,逾期日期為77天,空污費為17,58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