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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華的店

文號
22-110-02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1/02/02
違規日期
2020/11/26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據噪音管制法暨「花蓮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公告辦理。本府109年4月13日府環空字第1090065428B號「花蓮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公告,不得於各類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整使用非營業用卡拉OK設備,係指未登記「視聽歌唱業」營業項目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而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者,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款並依同法第二十三條辦理,合先敍明。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26日23時前往稽查,貴業查證實有使用非營業用卡拉OK設備進行歡唱情形(已蒐證錄影),經查貴業未登記「視聽歌唱業」營業項目,已違反上敘之規定。本案屬第三次違反公告之行為,依「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經處罰後仍未停止其行為,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一次裁處金額逐次遞增至上限金額,處以新台幣9,000元罰鍰。本案業於109年12月14日府環空字第1090246383號函開立陳述意見通知書,送達證書收執聯回執日為109年12月21日送達,陳述意見書提出之期限為109年12月28日止,該業未提出陳述意見書,視同放棄陳述意見之權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盛里國盛一街一九五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盛一街195號
統一編號
267910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