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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違規日期
- 2018/01/1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被處分人所提「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416、419、428、429、430、431及432-6(部分)地號土壤污染整治場址-土壤污染整治計畫」業經本府103年2月11日屏府環水字第10330427900號函,及106年6月29日屏府環水字第10632307000號函核定整治計畫(第一次變更)(下稱整治變更計畫)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11日至現場查核改善進度,貴公司未於整治變更計畫期程內完成洗車台、廢水處理設備及整治設施設置等前置作業及假設工程,已違反土污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水管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416、419、428、429、430、431及432-6(部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