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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兆豐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

文號
30-104-030009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5/03/16
違規日期
2014/08/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福街二○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福街二○號
統一編號
2818456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