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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120002
- 處分日期
- 2018/12/07
- 違規日期
- 2018/08/2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9月執行「107-108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應變計畫(107年度)」進行土壤、地下水調查,結果顯示:地下水中苯14.7mg/L(管制標準0.050mg/L)、甲苯27.5mg/L(管制標準10mg/L)、萘0.764mg/L(管制標準0.4mg/L)、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46.5mg/L(管制標準1.0mg/L)、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124mg/L(管制標準10mg/L)均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因受處分人之行為致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爰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東縣綠島鄉南寮村漁港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