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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又香餐盒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6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2/06/23
違規日期
2022/03/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1年3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操作中,有廢水排放,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4大瓶1小瓶),現場檢測氫離子濃度指數(以下簡稱pH 值)分別為6.96及6.97,平均值為6.965(放流水標準為6-9)、溫度為27.6℃,現場檢測符合標準。其中2瓶水樣加酸至pH值2以下,水樣依規定於4℃下暗處保存,並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35.6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68.2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42.1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懸浮固體及生化需氧量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一五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15號
統一編號
2759838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