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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又香餐盒食品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598380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9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3年6月11日至貴公司進行水污費徵收對象採樣及查核作業,現場操作中,有廢水排放,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5大瓶2小瓶,其中1小瓶加酸至pH 值2以下,現場檢視水溫為38.4℃,依放流水標準規定,五月至九月之水溫應為攝氏38度以下,已超過放流水標準值,違反事實明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逕行裁處。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1年3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操作中,有廢水排放,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4大瓶1小瓶),現場檢測氫離子濃度指數(以下簡稱pH 值)分別為6.96及6.97,平均值為6.965(放流水標準為6-9)、溫度為27.6℃,現場檢測符合標準。其中2瓶水樣加酸至pH值2以下,水樣依規定於4℃下暗處保存,並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35.6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68.2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42.1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懸浮固體及生化需氧量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1/02/01
罰鍰金額
NT$25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均違反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0/08/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9年7月9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操作中,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4大瓶、2小瓶),其中一瓶加酸至pH值2以下,現場檢測pH值為6.22,水溫為35.8℃,其餘水樣保存4℃以下送至環保署認可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06mg/L(放流水標準30 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89.9mg/L(放流水標準30mg/L) 、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416mg/L(放流水標準100mg/L)。綜上,檢測水質皆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8/06/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