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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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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10
- 處分日期
- 2024/12/11
- 違規日期
- 2024/1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20日於本縣萬丹鄉執行清運廢棄物或剩餘土石車輛攔查勤務,發現有1輛大貨車(車號:KEM-1993)行駛至萬丹鄉磚寮村玉磚路22號(萬丹鄉磚寮段156地號),並將載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傾倒於該土地上,惟該車輛未依規定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9條第2款及第63條之1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義勇路一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磚寮村玉磚路22號(磚寮段15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