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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誠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1138363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2/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20日於本縣萬丹鄉執行清運廢棄物或剩餘土石車輛攔查勤務,發現有1輛大貨車(車號:KEM-1993)行駛至萬丹鄉磚寮村玉磚路22號(萬丹鄉磚寮段156地號),並將載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傾倒於該土地上,惟該車輛未依規定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9條第2款及第63條之1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7月9日11時31分前往大樹區新興段544地號內發現貴公司車號KEB-8879大貨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7月7日14時38分前往大樹區新興段544地號內發現貴公司車號KEB-8879大貨車載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8/26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4/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