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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4-01003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1/03
違規日期
2024/11/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位於本縣新園鄉仙隆段35、35-2、35-3、35-4、35-5及35-16地號土地進行填土工程,經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14時2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區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污染道路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第63條之1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二路五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仙隆段32-2至32-11地號
統一編號
7997878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