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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丹屠宰場

文號
30-110-12000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12/07
違規日期
2021/11/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8,75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4日派員聯合稽查(水污、廢棄物),發現貴公司場內原水溝渠有廢水滲出經由逕流廢水放流口疏漏至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87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上村村大圳路九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715地號
統一編號
107429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