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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華畜牧場

文號
30-112-05000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5/15
違規日期
2023/0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5,671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黃華勢經營彥華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其場內廢水處理單元(曝氣池)因廢水滿池,導致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公共水體之情事,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671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崙東里新庄路八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新庄路86-1號上游養豬場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