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生畜牧場
統一編號:農畜牧登字第12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14
- 罰鍰金額
- NT$116,8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9日進行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畜牧場放流口有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78mg/L,已超出事業別(畜牧業)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mg/L)。另查貴畜牧場已分別於112年8月2日、112年12月19日及113年4月17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並業經3次限期改善。貴畜牧場之違規紀錄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之情節重大態樣。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12
- 罰鍰金額
- NT$54,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彥華畜牧場於本縣潮州鎮崙新段1260、1260-1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於113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1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4/06/07
- 罰鍰金額
- NT$12,5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17日至貴牧場進行稽查採樣(竹山鎮前山路二段222巷71號),稽查當時發現貴畜牧場放流口有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85mg/L及生化需氧量104mg/L,已超出事業別(畜牧業)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mg/L及生化需氧量80mg/L)。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4/01/16
- 罰鍰金額
- NT$77,7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9日至貴畜牧場稽查(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二段222巷71號),稽查當時發現貴畜牧場放流口有廢(污)水排放情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75mg/L及生化需氧量94.8mg/L,均已超出該事業別(畜牧業)之放流水標準。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3/09/26
- 罰鍰金額
- NT$13,3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2日至現場稽查(地址: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二段222巷71號),稽查當時發現貴畜牧場放流口有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60mg/L及生化需氧量104mg/L,已超出事業別(畜牧業)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mg/L及生化需氧量80mg/L)。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罰鍰金額
- NT$8,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日至現場稽查(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二段222巷71號),稽查當時發現貴畜牧場放流口有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45mg/L,已超出事業別(畜牧業)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mg/L)。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25,67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黃華勢經營彥華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其場內廢水處理單元(曝氣池)因廢水滿池,導致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公共水體之情事,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2/10/19
- 罰鍰金額
- NT$48,17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場內廢水原水溝至集合池(T01-1)間有廢(污)水疏漏情形。稽查當時並無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通報.致廢水經由該處疏漏至雨水溝後排出場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2/01/05
- 罰鍰金額
- NT$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7日派員執行稽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55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20/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9月17日下午15時32分會同竹山清潔隊辦理稽查,於貴牧場大門口處發現明顯逸散豬屎味,已嚴重影響環境衛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4/12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正清洗豬舍,豬糞廢水由豬舍泡澡區縫隙疏漏沿場內水溝排放至場周界外道路排水溝,該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於疏漏時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會同負責人於場周界外道路排水溝處採樣,經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3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二、該場畜牧登記畜養頭數2200頭(實際在養頭數2000餘頭),為本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之事業,惟該場未依規定提報核准逕行為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正清洗豬舍,豬糞廢水由豬舍泡澡區縫隙疏漏沿場內水溝排放至場周界外道路排水溝,該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於疏漏時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會同負責人於場周界外道路排水溝處採樣,經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3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二、該場畜牧登記畜養頭數2200頭(實際在養頭數2000餘頭),為本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之事業,惟該場未依規定提報核准逕行為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