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違規日期
- 2020/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廠有以下違規情事:二、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廠每月申報使用黃豆3公噸,產出之植物性廢渣(R-0120),於108年3月申報貯存0公噸,4月申報產出6公噸、聯單清除6公噸、貯存6公噸,惟正確應為貯存0公噸,又同年7月、11月、12月均有申報數量明顯不正確情事,其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貯存數量不正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竹田鄉泗洲村新莊洋路四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竹田鄉泗洲村新莊洋路四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