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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成黃豆製品廠

統一編號:26415237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2/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爐渣(D-1101)貯存於廠區外,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貯存於廠區內前方空地,均與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其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貯存於廠區前方空地,爐渣(D-1101)貯存於廠區外與鍋爐進料區前方,均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3.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位於廠區前方空地之貯存區,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5/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廠有以下違規情事:(一)該廠鍋爐煙囪排放黑煙中,自10時17分至10時22分於煙囪東南方目測判煙,前3分鐘不透光率平均達45%(如目測判煙督察紀錄表),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5/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廠有以下違規情事:二、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廠每月申報使用黃豆3公噸,產出之植物性廢渣(R-0120),於108年3月申報貯存0公噸,4月申報產出6公噸、聯單清除6公噸、貯存6公噸,惟正確應為貯存0公噸,又同年7月、11月、12月均有申報數量明顯不正確情事,其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貯存數量不正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10/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03/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