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統一編號:03715705
共 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6 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47,4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罰鍰金額
- NT$38,1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分署主辦之「淡水河二重疏洪道入口段疏濬及河道整理工程(第○期第○標)」(管制編號:F113F2****-*)稽查,並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62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10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裸露區域: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記缺失4點。(五)工地出入口: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未洗掃鄰接道路,記缺失10點。(六)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運輸車輛貨廂未具有防止載運物料滴落污水、污泥之功能或設施,記缺失10點。(七)粉塵逸散性作業: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記缺失10點。(八)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記缺失4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40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分署主辦之「淡水河二重疏洪道入口段疏濬及河道整理工程(第一期第三標)」(管制編號:F113F2B001-1)稽查,並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6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10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裸露區域: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五)工地出入口: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未清掃鄰接道路,記缺失10點。(六)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運輸車輛貨廂未具有防止載運物料滴落污水、污泥之功能或設施,記缺失10點。(七)粉塵逸散性作業: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記缺失10點。(八)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記缺失4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50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 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未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記缺失10點5.監測錄影及記錄: 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及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記缺失10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6/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局主辦之「新店溪福和橋至秀朗橋河段(新北市段)疏濬工程第二期」(管制編號:F110F3B0**-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2/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局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1/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1. 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 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4. 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1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38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 記10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5/09/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4/05/0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12/21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2/05/0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1/06/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23條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1/06/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23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1/03/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