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煜旌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煜旌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638032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12/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湖內區中山路2段2巷53弄13號從事鋁二級冶煉程序(M01),於109年11月23日由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旨揭製程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002)流率計混濁,其讀值無法判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加熱燃燒時,因不完全燃燒致產生黑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製程操作時因開起爐門投放原料燃燒致產生煙塵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查貴公司A001旋風分離器壓力損失為8cmH2O;A002洗滌塔洗滌液貯存槽內無液體,洗滌塔無洗滌液流動,貴公司坦承未曾更換洗滌液;原設置廠內之滾桶機及袋式集塵器已拆除,並移置於廠後方新購置廠區(湖內區福安段1004地號),且增設1座滾桶機及袋式集塵器,查107年4月未記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條件、污染源設備原料量、產品量、燃料量,上述行為皆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廠施工,原物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代碼:D-1201)及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貯存於廠外後方廠房(本市湖內區福安段1004地號),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填報之廠區配置圖不符,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