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屋夜總會
統一編號:21443564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2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臺中市南屯區大觀路161號經營「秀屋夜總會」(以下簡稱貴商號),本局於105年9月12日1時22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商號周界外量測撥放音樂均能音量為62.5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已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現場開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交付貴商號人員收執,並限期於105年10月11日1時22分前改善完成。本局另於106年1月15日1時25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貴商號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4.8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仍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3/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臺中市南屯區大觀路161號經營「秀屋夜總會」(以下簡稱貴商號),本局於105年9月12日1時22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商號周界外量測撥放音樂均能音量為62.5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已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現場開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交付貴商號人員收執,並限期於105年10月11日1時22分前改善完成。本局另於106年1月1日1時18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貴商號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7.1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仍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6/12/07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6/12/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臺中市南屯區大觀路161號經營「秀屋夜總會」(以下簡稱貴商號),本局於105年9月12日1時22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商號周界外量測撥放音樂均能音量為62.5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已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現場開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交付貴商號人員收執,並限期於105年10月11日1時22分前改善完成。本局另於105年10月27日1時37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貴商號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6.0分貝,背景音量為52.3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3.6分貝,仍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