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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農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

統一編號:24223537

共 1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5 筆)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5/03/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環境部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2日派員前往貴廠(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六路42號)稽查,發現所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有機肥料製造程序),水洗塔(編號:A001)監測儀器項目中無廢氣處理量資料、噴灑水量資料、未設置洗滌液流率監測儀錶及新增木屑原物料,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由系統預帶,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4/01/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17日派員至本縣冬山鄉德興六路OO號稽查,於周界外發現有異味之情事,該廠雖領有有機肥料製造程序(編號:MOO)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字號:G0OOO-00)在案,然稽查時蒸煮作業(水解機E004及E005)運作中,查獲空污防制設備(水洗塔A001之兩台霧化設備)未啟動,該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以罰鍰。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1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8/0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從事事業廢棄物(斃死禽畜屍體)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作業,並設有蒸煮設備、破碎機及鍋爐(1.8公噸)等相關設施,為破碎、水解(蒸煮)、發酵及堆肥等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第8批第2類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依法申請並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始得為之。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日派員至該廠稽查,發現該廠未領有前揭相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6/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再利用廢棄物來源未符合再利用管理方式。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6/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再利用產品相關網路申報與實際不符。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3/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有機質肥料製造作業(作業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四路1號)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化工業),惟未取得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逕自將製程中產生之廢水,納管排進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9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3/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有機質肥料製造作業(作業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六路42號)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化工業),惟未取得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逕自將製程中產生之廢水,納管排進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9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3/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依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3/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有機肥料製造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六路42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廠將未經妥善收集處理之紅色廢水(該股廢水晶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8.2mg/L,限值:30.0mg/L、化學需氧量:410mg/L,限值:100mg/L),逕自排放棄置至作業場所前方之雨水溝,排入豐祥大排,進入新城溪流域,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本府104年5月13日府環水字第1040012494號公告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罰鍰。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7/04/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7/04/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7/03/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1/11/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