錆龍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251391
共 4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2 筆)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5/05/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西濱公路南下122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C-0620(子車:HAB-2150,司機:張勛丞)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提供之產生源為亞泰土石方資源有限公司(出貨日期:114年3月13日),貨品名稱為沙質壤土,惟載運內容物為粘質壤土及出貨單與查核日期已逾1日以上,故司機所提供之出貨單證明,視為無效之文件。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西濱公路南下121公里處匝道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657(子車:29-Y9,司機:劉俊宏)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苗140線與台61線路口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697(子車:HAB-2306,司機:何睿麟)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121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697(子車:HAB-2306,司機:何睿麟)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南下121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657(子車:29-Y9,司機:劉俊宏)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07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2138)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路面。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9月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西湖分駐所,查獲楊○○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E-106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於本縣西湖鄉台1線119公里處,查核該車輛並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半拖車(車號:HAB-2138)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5/30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路面。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02/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依法裁處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甲車:【曳引車車號:KEE-XXXX,半拖車車號:HAB-XXXX】)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7月15日行經本縣竹塘鄉洛陽路與防汛道路交會處(坐標:120.3897534,23.8399269)時,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2年7月1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乙車:【曳引車車號:KEC-XXXX,半拖車車號:HAB-XXXX】)2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7月15日行經本縣竹塘鄉洛陽路與防汛道路交會處(坐標:120.3897534,23.8399269)時,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2年7月1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7/3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38)駕駛人從事載運作業,致車輛沿途滲漏泥水,污染路面。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2/1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通霄鎮台1線南下136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C-0620(子車:5H-68,司機:林毅峰)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7/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貴公司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8點,仍未依據違反項目進行改善。1.運輸車輛未清理乾淨,致該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2.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防制設施實施面積顯未達裸露區域之百分之八十,記缺失4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罰鍰金額
- NT$111,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貴公司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18點: 1.運輸車輛未清理乾淨,致該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2.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操作或裝卸作業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7條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設置圍封式集氣系統、局部集氣系統、採用密閉式作業、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或於作業期間灑水,使物料保持濕潤)之一,記缺失10點。3.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防制設施面積顯未達裸露區域之百分之八十,記缺失4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貴公司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2點: 1.場所內供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鋪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之面積不足,記缺失4點。2.運輸車輛未清理乾淨,致該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3.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操作或裝卸作業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7條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設置圍封式集氣系統、局部集氣系統、採用密閉式作業、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或於作業期間灑水,使物料保持濕潤)之一,記缺失10點。4.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防制設施面積顯未達裸露區域之百分之八十,記缺失4點。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0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自用曳引車車輛(車號:曳引車KEG-2667)從事載運作業,於該處車輛沿途滲漏污水,致污染道路。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31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EG-2687,尾車:HAB-2038)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本縣伸港鄉濱一路時,經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伸港分駐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1年2月26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車號:KEE-1068;尾車:R2-07)於110年9月17日10時20分載運賸餘土石方行經本縣芳苑鄉彰119鄉道(23.976200,120.395196528)準備前往本縣芳苑鄉建新段0313、0317地號傾倒土方,本局接獲通報後至現場稽查,駕駛僅提供土方買賣合約書及土方運送憑證但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認定未隨車持有載明賸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文件。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第2聯駕駛人簽名處及承造人簽名處日期皆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2/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號碼:KEG-26**)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惟該文件未設定出場資訊,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支配之車輛(車號:KLB-5557@HAB-2061),載運不明廢棄物及土方,駕駛僅提供買賣合約書及相關運送憑證。惟憑證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之簽署,認定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文件,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687)載運剩餘土石方(廢土),該車輛雖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憑證序號:PB-110-00063516),惟未設定證明文件(電子聯單出場資訊) ,視為無效之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697)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1/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聘之員工駕駛(曳引車號:KEE-0977,尾車:60-DA)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芳苑鄉彰119鄉道準備前往本縣芳苑鄉建新段0313、0317地號傾倒土方,惟現場僅提供土方買賣合約書及土方運送憑證但未有主管機關同意之簽署同意,認定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文件,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1/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聘之員工駕駛(曳引車號:KLJ-6592,尾車:67-E8)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芳苑鄉彰119鄉道準備前往本縣芳苑鄉建新段0313、0317地號傾倒土方,惟現場駕駛僅提供土方買賣合約書及土方運送憑證但未有主管機關同意之簽署同意,認定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文件,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1/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10年4月29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新港派出所,查獲黃○○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EG-2677)載運剩餘土石方,因翻車事故土石方散落於本縣後龍鎮台61線南下106公里處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泥沙污染水溝)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2/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富邦信義A25綜合商業大樓新建工程,北市106建字第0237號,泥沙污染路面,造成環境嚴重污染)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建築材料、一般廢棄物或其他物品,於運輸途中滲漏、散落污染道路、地面(車號:L*C-7*9,後斗車號:1*-*M營大貨,載運工地泥漿,泥漿沿途灑落約40公尺,嚴重影響路面清潔及市容)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ANF-5599) 民國105年08月05日 09:31:39於本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20號附近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3/03/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2/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款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2/10/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2/05/16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1/10/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0/03/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