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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694585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132,57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桃市環排許字第H4321-00號),屬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惟貴事業未於法定期限內(111年8月1日)完成111年第1期(1月至6月)水污費之報繳,經本府環保局於111年9月20日桃環水字第1110082481號函催繳後,仍未能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之義務,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所定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8/07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前於周界巡視可嗅得些許異味散布之情事,稽查時印染整理程序(M02)作業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2)與洗滌塔(A206)壓降值均為0mmH2O,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皆應為10~3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核已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並限期貴公司於111年1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複查,稽查時印染整理程序(M02)作業中,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2)壓降值為38mmH2O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應為10~30mmH2O),仍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仍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5/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2)與洗滌塔(A206)壓降值均為0mmH2O,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皆應為10~3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08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06
罰鍰金額
NT$23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5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mg/L)。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9/18
罰鍰金額
NT$23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31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90mg/L、真色色度:945,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mg/L、真色色度:55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8/26
罰鍰金額
NT$23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25mg/L、真色色度:992,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mg/L、真色色度:55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廢棄物貯存區查獲廢水產生之污泥(D-0901)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6/23
罰鍰金額
NT$23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31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85mg/L、真色色度:925,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mg/L、真色色度:55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H6304-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污染源熱定型機(E201)運中,查核其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203)壓降值為20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40~120mmH2O,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0/02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4/11
罰鍰金額
NT$10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68mg/L、真色色度:693,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mg/L、真色色度:55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4/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廢水槽體破裂導致廢水由圍牆裂縫滲漏至廠外溝渠,後續流至灌溉渠道,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