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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麗明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873187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10/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宜蘭縣大同鄉烏山段304地號堆置生活垃圾、廚餘及資收物等廢棄物,以致現場孳生蚊蠅及明顯異味之情事已影響環境衛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及8月28日派員稽查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27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9款
違規情節
1.至宜蘭縣大同鄉英士村明池山莊會同客服部(李信錩)副理稽查,發現貴處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吳明宗)及代理人均未在現場,雖○○之5、6月份出勤紀錄,貴處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款及第18條第1款規定,亦無請假紀錄簿(單)及提供廢(污)水處理專責因故未能常駐在場時填寫,且該請假紀錄簿(單)未保存3年。2.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9款暨水污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裁處。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處所有明池森林遊樂區從事餐飲、住宿之經營,屬水污染防治法規範應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處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吳明宗)未在現場,亦○○常駐出勤或請假之紀錄,貴處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規定,備有請假紀錄簿(單),提供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因故未能常駐在場時填寫,且該請假紀錄簿(單)未保存3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以罰鍰。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6/01/19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0/02/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