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鋌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5154608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保溫材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M01)新增前處理製程,另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廢氣入口溫度59℃(操作條件60-200℃)及重力沉降室(A004)廢氣入口溫度73℃(操作條件80-300℃),均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條件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106年6月23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7月27日至該公司督察,查其製程之原物料量與產品產量比率4:1,並以電腦程式依前述比率計(換)算據以申報每月產品產量。二、據負責人楊豐銘先生表示,廠內庫(貯)存產品保溫材料數量約有400多公噸,查與截至106年6月底申報庫存量3,227.77公噸短差頗大,審視該公司所提書面資料(主要論述短差量係不良品重回製程再次燒結所致)明顯不合理,非屬產品庫存量短少之有利說明,顯有未依規定核實申報每月產品產出及庫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三、另該公司未依規定每月核實申報產品產出量及庫存量之情形,相關行為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行政刑罰規定,本署將另案辦理。四、請屏東縣政府確實審理並核實規範該公司廢棄物再利用處理量能、操作條件及產品規格,俾供相關單位查核參考,避免未經妥善再利用處理之廢棄物隨意堆置,造成環境污染問題。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2/24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6/09/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4/05/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3/10/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