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好輪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070625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1/30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合利段755-10號(地號),經本局於113年1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約50台廢汽車及80台廢機動車輛、拆解後之零件等,惟貴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合利段755-10號(地號),經本局於112年9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約40台廢汽車及80台廢機動車輛等,惟貴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8/24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合利段755-10號(地號),經本局於112年7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約50台廢汽車及100台廢機動車輛等,惟貴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29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合利段755-10號(地號),經本局於111年9月8日及112年5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約20~30台廢機車及10~20台廢汽車等,惟貴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永新段959-5號(地號),經本局於111年8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約20台廢機動車輛、廢輪胎及衍生廢棄物等,惟貴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8/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永新段959-5號(地號),經本局於111年5月6日派員前往該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20~30台廢機動車輛及拆解後相關車體零件(如廢輪胎、廢車殼等),惟該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永新段959-5號(地號),經本局於109年7月6日派員前往該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70~80台廢機動車輛,惟該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1/08/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惟該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核有違反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永豐路310-4號貯存地點稽查,確認現場回收貯存廢機動車輛及拆解後之相關車體零件如廢輪胎、鉛蓄電池及廢車殼等,且現場有員工正進行廢車拆解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及第5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