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峰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398558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本局110年9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砂濾器(T01-10)與活性碳吸附塔1(T01-11)之閥門皆關閉,廢水直接由中繼槽1(T01-9)未經砂濾器(T01-10)與活性碳吸附塔1(T01-11)處理逕流至緩衝槽(T01-12),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事項操作。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本局110年9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查核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及活性碳購買發票,業者自陳約每年更換活性碳1次,惟查其許可登載為活性碳吸附塔1(T01-11)更換頻率為9天/次,活性碳吸附塔2(T01-17) 更換頻率為54天/次,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由系統預帶,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本局110年8月30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69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處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產出之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D-2301),103年1月、2月分別收受0.3及2.14公噸合計2.44公噸,惟產出申報1月使用量為0公噸,2月使用量為2.14公噸,共短少0.3公噸,顯未依規定確實正確上網申報前述廢棄物之使用量及貯存量。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處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太子廠「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產出之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D-2301),103年1月、2月分別收受0.3及2.14公噸合計2.44公噸,惟產出申報1月使用量為0公噸,2月使用量為2.14公噸,共短少0.3公噸,惟貴公司從事前述廢棄物處理時未將處理設施進料、出料製成操作紀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5/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3/0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