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雅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569932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5月20日9時53分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843-N6)載運廢玻璃及超過尺寸廢塑膠條(250公分)、廢木板(90公分),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4、8項規定,部分遣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9月26日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負責人劉○○身分證影本(106年9月18日換發),住址變更為「本市橋頭區甲田路36巷18號」,另查經濟部商業司貴公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機構地址已於106年12月13日變更至「本市橋頭區甲田路36巷18號1樓」,惟未於變更(106年9月18日、106年12月13日)後30日內(106年10月18日、107年1月12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房屋整修),泥漿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置之清除技術員(蘇○○),於104年8月20日於貴公司退保,按貴公司107年10月24日所送資料所示,蘇○○薪資轉帳至其母蘇戴○○之106年度扣繳憑單所得為156,000元,遠低於106年度基本工資,104年度扣繳憑單所得為240,000元,亦低於104年度基本工資,另依所提107年度員工出勤簽到表所示,蘇○○107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月份出勤日數分別為5天、4天、4天、3天、8天、6天、9天、7天、6天,按上開薪資所得及服勤時間客觀事實判斷,貴公司清除技術員(蘇○○)非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10/05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7/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勾稽貴公司105年1月至105年4月網路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未申報105年1月至3月營運紀錄,另105年4月營運紀錄僅申報1.05噸,惟本局南區焚化廠進廠資料顯示,105年4月清運4車次,載重5.15噸,差額4.1噸未申報於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7/0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5/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11/0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