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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勤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767166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78號),於109年7月3日已完成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卻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8/2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並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37號),許可期限至111年10月31日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17日至貴公司督察,查鱗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標得高雄榮總醫院、中原大學及吳鳳科技大學之報廢財產,後轉售予貴公司,發現貴公司分類、拆解前述物品產生之廢棄物清除至貴公司以外,惟未記錄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於106年3月15日以佑字第10601號提送清除許可證變更,經本局審查發現貴公司原清除技術員於105年7月21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90日內(即105年10月21日)另聘清除技術員,且技術員另聘時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二、本案針對貴公司未於90日內另聘技術員,且技術員另聘時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貴公司已於106年3月15日以佑字第10601號提送清除技術員變更,故不另予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