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利精密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0817696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光興路183號從事健身器材塗裝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3日執行督察結果,製程廢水來源為皮膜處理、脫脂清洗程序,廢水經7槽簡易沈澱池沈澱處理,其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未達滿水位未排放廢水,貴公司未申請取得廢水貯留許可文件,而逕行將其作業廢水貯留於上揭廢水處理設施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經命停工後,須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後始得營運、產生及貯留廢(污)水。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光興路183號從事健身器材塗裝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續於108年9月18日再次督察時發現廠區內2套製程均產生廢水,各設簡易沉澱槽處理後排放,且粉體塗裝製程廢水正由未經許可排放口排放置廠區外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尚符合放流水標準,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至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