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舜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046624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樺舜企業有限公司於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長安路***號設廠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其金屬表面處理(震動研磨)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前往樺舜企業有限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震動研磨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另經稽查人員於上述製程廢水排放口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檢測值為14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樺舜企業有限公司於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長安路1之3號設廠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其金屬表面處理(震動研磨)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10時43分前往樺舜企業有限公司稽查,查獲樺舜企業有限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震動研磨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另經稽查人員於上述製程廢水排放口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檢測值為14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另有關本案違規排水部分,本局已於當日請貴公司現場立即停止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