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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6637313

共 2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6 筆)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5/05/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4月29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之西南側後方牆面及管線因滲漏造成污染水溝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之1號從事食品加工作業,經本局113年3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廠房西側牆面及下方管線見有滲漏情形,造成溝渠淤積孳生病媒蚊蟲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3/08/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6月14日派員進行稽查編號981120501216複查,貴公司廠區圍牆滲出污水處情況未改善,見有廢污水從牆壁滲出,致附近農田積水,孳生病媒蚊蟲,影響環境衛生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予以告發處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2/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H-086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2/11/1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0月22日派員查獲貴公司廠房後方廢水管線鬆脫,污水流入溝渠淤積孳生病媒蚊蟲,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2/07/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豆腐)製造,實際廢水產生量未達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為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管制對象。然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發現該廠豆腐製造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柳溝大排),並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其結果為懸浮固體:147mg/L、生化需氧量:3,250mg/L、化學需氧量:5,470mg/L,以上各水質測值足證貴公司確有影響水體品質。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民眾提供影片發現貴公司於111年5月27日時,廠房樓頂架設之污水處理設備,因曝氣槽產生之白色泡沫飄散至鄰近地面造成污染,經本局查證屬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9/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豆腐)製造,實際廢水產生量未達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為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管制對象。然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17日派員稽查時該廠豆腐製造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柳溝大排),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pH:5.2、懸浮固體:690mg/L、生化需氧量:819mg/L、化學需氧量:3,630mg/L,以上各水質超過該類別放流水標準之限值,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4/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豆腐)製造,實際廢水產生量未達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為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管制對象。然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該工廠豆腐製造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柳溝大排),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pH:5.6、懸浮固體:415mg/L、生化需氧量:887mg/L、化學需氧量:1,880mg/L,以上各水質超過該類別放流水標準之限值,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12/0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通知按次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54.3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通知按次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10月19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51.2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9/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通知按次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9月7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48.3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8/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通知按次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62.3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8/18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以108年11月18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243241號函(正本諒達)、109年3月3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40275號函(正本諒達)、109年4月22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75310號函(正本諒達)、109年7月2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143310號函(正本諒達)、109年7月30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168219號函(正本諒達)通知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8月6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58.8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4萬2,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7/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以108年11月18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243241號函(正本諒達)、109年3月3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40275號函(正本諒達)、109年4月22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75310號函(正本諒達)、109年7月2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143310號函(正本諒達)通知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7月23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64.6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以108年11月18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243241號函(正本諒達)、109年3月3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40275號函(正本諒達)、109年4月22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75310號函(正本諒達)通知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6月19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51.8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1萬2,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6/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從事食品加工作業,經本局109年5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見牆面有破損情形且有滲水情形,造成私人土地有豆腐渣殘留,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以108年11月18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243241號函(正本諒達)、109年3月3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40275號函(正本諒達)通知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3月29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52.6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2萬4,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3/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噪音管制標準第24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本府以108年11月18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243241號函處分並限期於109年2月1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正本諒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派員前往複查量測噪音值50.5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加工作業,屬指定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污染源設備油炸機運作中,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從事食品加工作業,經本局108年12月17日、12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見廠房排放口排放豆腐渣水直接排放至溝渠,造成溝渠及私人土地有豆腐渣殘留,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貴公司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本府以108年4月17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078546號函處分限期於108年7月16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正本諒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前往複查量測噪音值50.1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並再限於109年2月13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8/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西林里4鄰中山路21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5日派員督察,製程產生之廢水直接排放於柳溝大排,查該公司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其他食品製造業),惟製程廢水排放污染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並限期於108年08月2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再依法處分。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6/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製造,廢水產生量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定義之實際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清洗地面及設備時,所產生之作業廢水,經由廠內溝渠導管排放至地面水體,且於排放口所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為PH:12.2、懸浮固體:610mg/L、生化需氧量:1,820mg/L、化學需氧量:3,310mg/L,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製造及處理作業,現場製程為原料(黃豆)→泡水→煮熟→過濾→成品(豆漿),再經壓製裁切為豆腐及豆干,主要污染源設備有燃油鍋爐2座、油炸機1座及水洗防制設備1套,其食品油炸作業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設置許可證而逕行設置。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從事食品加工作業,經本局108年3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見溝渠及鄰近果園有豆腐渣殘留,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