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鏈條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統一編號:73004783
共 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6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28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查核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慢混池1(T01-10),貴廠人員表示為測試降低後端廢水重金屬濃度,即自行將原核准添加重金屬捕集劑單元PH調整池2(T01-16)管線拉至慢混池1(T01-10)添加,惟上述情事與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二)混凝沉澱池1(T01-11)及混凝沉澱池2(T01-20)核准共用相關機具設施為污泥泵(1.5HP)1台,其單元之廢棄污泥抽送至重力濃縮池(T01-26)處理,查現場已自行更改為污泥泵(0.5HP)1台,與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定檢申報補正仍未符合規定,申報不完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檢測不符放流水標準。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高雄廠辦理深度查核,查核貴公司高雄廠原廢水水質資料,比對本局109年6月15日至貴廠T01-5廢水調整池(原廢水)採樣分析,經檢測分析結果與許可登載值比對,原廢水T01-5廢水調整池之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3,許可文件登載為4~7;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860mg/L,許可文件登載為10~1252mg/L;銅濃度為3.18mg/L,許可文件登載為ND~3mg/L;鋅濃度為309mg/L,許可文件登載為ND~238mg/L;總鉻濃度為22.2mg/L,許可文件登載為ND~2mg/L,其原廢水T01-5廢水調整池之氫離子濃度指數、化學需氧量、銅、鋅及總鉻均超過許可原廢水登載量,上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11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05月06日至貴公司高雄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38.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4/15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108年10月8日函所示,發現貴廠廢棄物專責人員劉○○已於107年4月30日離職,惟貴廠未於15日內(107年5月1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且未於90日(107年7月29日前)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13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高雄廠於3月份向佳碼股份有限公司購買2筆三乙胺(3月5日17.6公斤及3月7日4.4公斤),但貴公司3月份並無向本局申報運作紀錄,已違反修正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29日至貴公司高雄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0.5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核可文件121-64-J0057),運作行為使用、貯存。二、該公司於107年5月18日向佳碼股份有限公司購買6.6公斤三乙胺,惟該公司未於6月10前日上網申報該筆及當月運作行為。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規定前項紀錄之製作、格式申報內容、頻率、方式、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該公司顯已違反。四、前述規定後續依同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處新台幣六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五、以下空白。該公司領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核可文件121-64-J0057),運作行為使用、貯存。二、該公司於107年5月18日向佳碼股份有限公司購買6.6公斤三乙胺,惟該公司未於6月10日前上網申報該筆及當月運作行為。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規定前項紀錄之製作、格式申報內容、頻率、方式、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該公司顯已違反。四、前述規定後續依同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處新台幣六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五、以下空白。該公司領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核可文件121-64-J0057),運作行為使用、貯存。二、該公司於107年5月18日向佳碼股份有限公司購買6.6公斤三乙胺,惟該公司未於6月10日前上網申報該筆及當月運作行為。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規定前項紀錄之製作、格式申報內容、頻率、方式、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該公司顯已違反。四、前述規定後續依同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處新台幣六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五、以下空白。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噴砂廢棄物(代碼:D-2407)106年6月、8月及12月、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代碼:A-8801)106年6月至9月及12月、廢活性碳(代碼:R-2408)106年11月至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7/27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02/07
- 罰鍰金額
- NT$11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2/12/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1/12/08
- 罰鍰金額
- NT$1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1/10/05
- 罰鍰金額
- NT$8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