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103555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4年2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廠內車行路徑舖設級配,惟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及出入口設有自動洗車設備,惟現場告示牌內容無法辨識,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4款規定,續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規定缺失記點,並於114年3月5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140022521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14年3月19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本局於114年4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複查及逸散管辦查核,現場查獲其車行路徑以舖設鋼板作為改善方式,惟鋼板上仍有路面色差,認定改善未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車輛進出工廠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砂土污染道路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車輛進出工廠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砂土污染道路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混凝土拌合程序(M02)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88-00號),依許可證核定內容周界(A000)檢測頻率為第3級,應每年執行檢測作業並於檢測後30天內將檢測結果向本局申報,查貴公司於106年12月16日執行第一次定期檢測,依規定後續每年定期檢測期程應為首次定期檢測之前後1個月(11月至隔年1月間),惟貴公司M02製程最近1次定期檢測日期為108年10月30日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檢測期程,且至查核當日仍未完成網路申報補件作業,另M02製程新增7處堆置區未核定於許可證內,上述事項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87-00號),依許可證核定內容周界(A000)檢測頻率為第3級,應每年執行檢測作業並於檢測後30天內將檢測結果向本局申報,查貴公司於106年12月16日執行第一次定期檢測,依規定後續每年定期檢測期程應為首次定期檢測之前後1個月(11月至隔年1月間),惟貴公司M01製程最近1次定期檢測日期為108年10月30日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檢測期程,且至查核當日仍未完成網路申報補件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12/0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7/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