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隆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2791311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4/12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接受其他公司委託清理廢鑄砂,並堆置於前揭地號內,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2/24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更名前為:暄陽環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B20A9484)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2號),核發日期:111年3月14日,許可期限:116年3月13日,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許可證記載事項變更後30日內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事宜,另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離職後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及同法第25條規定,經本局多次裁處並限期改善在案,惟貴公司迄今(112年2月13日)仍未完成改善,且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行政刑罰規定部分,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並於111年11月21日起訴在案,本案經認定屬情節重大,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及第5款之規定廢止貴公司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0A9484)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2號),核發日期:111年3月14日,許可期限:116年3月13日,經本局111年9月23日查核發現貴公司於111年6月30日辦理公司登記變更,公司登載之負責人姓名(張秉豐)、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等資料已與前揭許可證登載(負責人:江秀潾)不相符,惟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事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案經本局111年11月23日中市環廢字第1110130693號函(裁處書字號:44-111-110003)限期貴公司於 111年12月16日前完成改善,惟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法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0A9484)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2號),核發日期:111年3月14日,許可期限:116年3月13日,經本局111年9月23日查核發現貴公司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白○○)經本局111年8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110082742號函(副本諒達)同意註銷在案,並請貴公司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本局備查,另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迄今(111年12月28日)未指定代理人並報本局備查,且未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案經本局111年11月23日中市環廢字第1110130693號函(裁處書字號:44-111-110004)限期貴公司於111年12月16日前完成改善,惟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法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露天堆置疑似廢鑄砂、集塵灰之廢太空包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0A9484)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2號),核發日期:111年3月14日,許可期限:116年3月13日,經本局111年9月23日查核發現貴公司於111年6月30日辦理公司登記變更,公司登載之負責人姓名(張秉豐)、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等資料已與前揭許可證登載(負責人:江秀潾)不相符,惟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事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0A9484)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2號),核發日期:111年3月14日,許可期限:116年3月13日,經本局111年9月23日查核發現貴公司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白○○)經本局111年8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110082742號函(副本諒達)同意註銷在案,並請貴公司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本局備查,另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迄今(111年9月23日)仍未指定代理人並報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