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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盛瀝青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074618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5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龍井廠稽查,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缺失如下:(一)堆置區採用阻隔牆(總高度未達實際堆置高度1.25倍)、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80%)以及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皆未符合逸散管辦規範,違反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記缺失4點。(二)輸送採密閉式輸送,惟輸送帶未完全密閉且破損,違反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記缺失4點。(三)車行路徑舖設級配,惟舖設級配料厚度不足,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記缺失4點。(四)廠區出入口設有自動洗車平台,惟未設置告示牌,且噴水口未採高低噴水角度,未符合附表二規範,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記缺失4點。(五)廠區設置CCTV,惟拍攝畫面未涵蓋堆置區及出入口,影像紀錄未保存一個月,未符合附表四規範,違反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記缺失4點。(六)綜上,本次合計20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11/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臨海路1之1號從事瀝青製造業(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67-00號),被陳管道(P101)排放濃煙,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7日9時31分派員前往稽查,經向貴公司人員提示影片獲知當(7)日8時作業時,因廠內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2)故障,發現管道排放濃煙情形,據此本局認定貴公司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致污染環境,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於106年11月7日通知配合廠商修繕完妥。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8/2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6/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6/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4/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