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龍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鑫天地三期新建工程
統一編號:86092598
共 2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7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4/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月31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承攬自X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於112年10月至112年12月未申報製程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顯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網路申報。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且有電焊異味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且有電焊異味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3/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輪胎夾帶泥沙,污染道路,造成環境髒亂。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於營建工地有使用動力機械(3台預拌水泥車及1台壓送車)進行灌漿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11/30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11月8日15時16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陳情人指定地點檢測貴公司營建工程周界整體均能音量為83.1分貝,背景音量為61.9分貝,兩者相差大於10分貝,依規定不予修正,爰整體音量為83.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業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且經本局以111年11月8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1847舉發通知書予以舉發(由現場人員親自簽收)並限期於111年11月10日15時18分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派員復於111年11月23日10時46分至相同測點檢測系爭營建工程整體均能音量為76.8分貝,背景音量為57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依法不予修正,爰實際音量為76.8分貝,仍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本局以111年11月23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2108號通知書舉發,由現場人員親自簽收在案。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2月10日00時19分在高雄市鼓山區明倫路與文信路口工地(即龍華段八小段2222地號),發現貴公司現場有使用動力機械(吊車)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08月28日13時10分前往苓雅區正福段583地號稽查時,發現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挖土作業,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9/28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08月27日09時53分本市苓雅區大順三路216巷旁工地(苓雅區正福段583地號等2筆),從事營建工程之破碎作業,稽查當時至周界外查察,發現現場施作破碎作業,無有效防護措施致揚塵逸散至大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空氣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07月17日13時10分前往本市苓雅區正福段583地號稽查時,發現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將破碎後水泥塊夾除及挖除作業,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09日11時32分查察稽查當時,人員於上址周界外量測均能音量為72.4分貝,背景音量為60.2分貝,兩者相差超過10分貝,依法不予修正。已超過本市營建工程日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本局依法告發。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依法舉發並將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05月17日13時35分查察,稽查時改址工地於例假日中午(12:00-14:00)從事施工行為妨礙安寧,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告發,並要求業者(天玉營造)立即停止施工行為。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以動力機具進行作業,現場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夜間施工證明,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6日7時35分前往左營區福山段476之29地號稽查,稽查當時貴公司正使用吊車等動力機械進行頂樓塔吊拆除作業,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2月14日22時54分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內(安平區新南段0080-0004地號)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已拍照(錄影)存證。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永華一街與永華路口貴公司房屋新建工程發現於晚上10時後進行施工灌漿作業,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情事,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1月25日天建工字第1060005號函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事業機構名稱及負責人,並檢附經濟發展局105年10月7日公司變更登記表,惟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105年10月7日)後15日內,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備查,並完成基線資料修正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一)、2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2月7日23時25分許派員稽查,經查該址係貴公司承攬龍騰建設新建工程,稽查當時現場1台吊車、1台水泥車正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現場已錄影存證。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7/1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5/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4/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4/10/1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