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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統一編號:86562964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1/0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及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二)依貴事業函文所述:「…本公司二廠於歇業前已將相關廢棄物清除完成,此次清運廢棄物未進行申報及開立聯單,且現未能提出佐證資料,為本公司一、二廠交接時造成此失誤」。(三)另依據本局109年12月31日公務電話紀錄,貴事業委託代辦業者林小姐表示:經查E-0222尚有貯存未申報清理,另D-0299及D-2403部分確實已清理,惟負責人員業已離職,已無法確認是委託那家清除處理業者清理及申報,故亦未能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四)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棄物及進行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及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7/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專責人員余明洲先生外出,未在現場,貴事業未備有請假紀錄簿備查,上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