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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共 4,79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51 - 7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5/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4/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本府於111年3月21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之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之告示牌未依規定設置,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緩;另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2,400 mg/L,最大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786 mg/L,最大限值:1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4/2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1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為印染整理業,於本(111)年3月3日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4.8 mg/L,最大限值:30 mg/L),經本府派員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非屬清除許可機構,僅為合法運輸業,可載運部分已公告再利用之廢棄物,惟仍應依各部會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執行清除及申報業務,經查貴公司於111年1月至2月間3部車輛(車號:41-QS、HF-363、HF-365)之多筆申報聯單,清運地點為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經查即時追蹤系統GPS軌跡皆未抵達該公司,經多次電話告知並於111年2月15日函(環設字第1110005110號)示限期改善及要求說明,至今仍未提出改善及說明,該3部車輛裝置時追蹤系統GPS之軌跡與申報聯單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違規情節
(一)第6條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第8條車行路徑:第1級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80%,記缺失4點。(三)第10條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處分日期
2022/04/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4/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4/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2月15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6067),行經蘇澳港港區出口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無覆蓋防塵網。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2月24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S-889),行經蘇澳港港區出口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2,004,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會(開發區域:東南至蘇澳鎮馬賽路西側為界;西北至新城溪堤防為界;西南至國道五號及工業區為界;東北至台二線南側為界)從事土地開發作業,其規模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範疇,惟貴會於未取得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許可文件狀態下,逕自將開發工程產生之廢水由抽水馬達經藍色軟管排放至新城溪,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5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060mg/L,最大限值:30 mg/L,超標34.3倍,屬嚴重污染),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未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8條規定於法定期限內申報。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於期限內申報110年下半年度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資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蘇澳總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原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莊○○於110年4月21日離職,故向宜蘭縣政府申請註銷設置並指定代理人○○○擔任經110年4月29日府授環設字第1100012421號函同意,惟貴公司蘇澳總廠未依規定期限111年1月19日前完成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業經本局裁處2次在案,至今已再逾90日仍未完成設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3月4日派員至OOOOOOOO公司承攬「OOOOOOOO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A1、A2、B1、B2、C1~C3、C5~C7)」稽查,查該公司將前揭工程產生之營建混合物貯存、堆置於工程區內(地段號:蘇澳鎮永愛段XXX-XX地號),惟該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2月26日查獲OOOOOOOO公司於宜蘭縣冬山鄉東和段XXX地號進出車輛,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污泥污染宜蘭縣冬山鄉慈愛路路面,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2
罰鍰金額
NT$2,798,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57號、59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宜縣環水措字第10195-06號)在案,廠內廢水(含飛灰、爐石、底渣之逕流廢水)採回收方式處理,因廢水處理設備中T02-01沉澱池容量不足致池內廢水溢流經廠區逕流廢水排放口(RD04)排放至豐祥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22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廠外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1.57,限值:6~9、懸浮固體:138mg/L,最大限值:30 mg/L),屬嚴重污染,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8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39-G5),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覆網破損未能有效覆蓋車斗。
處分日期
2022/03/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25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19-M5),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覆網破損未能有效覆蓋車斗。
處分日期
2022/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以其他清除機構經核准之清除車輛進行清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屬水泥製品製造業,並從事土石方堆(棄)置場之行為,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於111年1月底前至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完成申報110年7月至12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資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7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處分日期
2022/03/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阿蓮小吃部(登記地址:宜蘭縣羅東鎮開明里和平路38號1樓,營業地址:宜蘭縣羅東鎮開明里和平路27號1樓)從事餐館營業行為,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31日23時20分會同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派員稽查,查獲臺端提供視聽伴唱設備供來客進行歡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該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有「舒美興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A1~A3、A5、B1~B3、B5、B6、C1~C3)(宜蘭縣壯圍鄉功勞段368、368-1~368-17、368-19~368-26地號等26筆)」,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有營建工程稽查,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本案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OOOO有限公司承攬「宜蘭縣冬山鄉東和段XXX-X、XXX-X、XXX地號自辦鋪面工程」於111年1月24日作業時進出車輛,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污泥污染宜蘭縣冬山鄉慈愛路路面,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6
罰鍰金額
NT$8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該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於廠內露天堆置氧化碴,未設置處理單元及相關設施可收集處理其逕流廢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5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並於110年11月8日開立違反環保法規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要求該廠應於110年12月7日12時前完成改善,另於110年12月6日以府授環水字第1100039508號函開立處分在案。查該廠分別於110年12月7日以110年盛字第120701號函及111年1月5日以111年盛字第010501號函向本府申請展延補正天數,本府分別於110年12月8日以府授環水字第1100039613號函及111年1月6日以府授環水字第1110000498號函同意將限期改善期限展延至111年2月6日,本府於111年2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仍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7日派員至本縣蘇澳鎮永春路OO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雖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編號:M01)固定污染源許可證(許可證字號:G05**-**)在案,惟現場未依許可證內規定記錄「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檢查及保養規定」之相關紀錄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於110年4月20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1161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11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於110年1月25日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C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3/03
罰鍰金額
NT$34,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員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於110年11月10日派員稽查,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40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4,200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3/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經營國際觀光旅館飯店行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10442-02號)在案,經查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T02設施之水量計測設施(即放流水錶)因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20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於110年1月25日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前於108年12月11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44-109-070001;本府於110年1月25日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前於108年12月11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44-109-050001;本府於110年1月25日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前於108年6月25日因違反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1款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44-108-070001;本府於110年1月25日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前於107年11月20日因違反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44-108-060001;本府於110年1月25日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前於107年11月20日因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44-108-060003;本府於110年1月25日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該廠為石油化學以外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並屬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規定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者,未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及同辦法附件1第9條規定,依所領有之廢(污)水自動監測(視)設施確認報告書內容操作,且未於化學需氧量之自動監測設施無法於12小時內完成校正或維護時,於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並執行人工採樣檢測,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5月31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及同辦法附件1第9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理不當致營建廢棄物產生自燃之情事,現場亦未裝設異味污染物收集防制處理設備,於周界外,排除其他異味干擾下,產生明顯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五結住宅整體開發計畫案公共設施工程」 (管制編號:G110G98002-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所定辦法(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於110年2月25日(開工日)前1日完成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10年12月24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303日超過30日以上。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8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5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615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月12日查獲OOOOOOOO公司於宜蘭縣冬山鄉東和段XXX地號進出車輛,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污泥污染宜蘭縣冬山鄉慈愛路路面,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XXX僱用之員工駕駛XX土木包工業所有自用小貨車(車號:XX-XXXX)於110年12月14日11時54分許將若干包事業員工生活垃圾隨意棄置於宜蘭縣冬山鄉廣興段XXXX地號,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前於107年10月3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第52條,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44-107-120001);本府於110年1月25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A號函二次通知貴公司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前於107年9月11日因車輛排氣超過法定標準,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21-107-100045);本府於110年1月25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A號函二次通知貴公司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於110年1月25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於110年1月25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02925號函及110年8月3日府授環綜字第1100024405B號函二次通知臺端應接受環境講習,惟臺端皆無故未到場完成環境講習,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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