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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551 - 156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4/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清水坑街208號附近進行鑿井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將沉澱槽內之泥水經沉水馬達抽出至稻田內,後溢流出道路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4/08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84.6mg/L,化學需氧量:235mg/L,銅:3.7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20mg/L,銅:3.0mg/L)。
處分日期
2020/04/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食品製造業,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貴事業應於每年1月31日前,申報7月至12月之檢測資料,經查貴事業申報日期為109年3月5日,已逾109年1月31日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4/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8年7月10日完成負責人姓名變更,惟遲於109年2月24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及級別重新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4/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再利用後產生之衍生廢棄物廢玻璃纖維(D-2410),其中未完成自行檢測之廢棄物貯存區域,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處分日期
2020/04/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錫膏生產製造,惟未將錫膏生產製程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0/04/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107年5月、6月及7月皆未依規定上網申報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廢棄物產出量。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礙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未定著地面(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督察,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9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0 mg/L)。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71.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0mg/L)。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3,72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顏料製程作業區設置收集廢水之陰井,另利用沉水泵浦連接軟管,將陰井內廢水直接抽取排放至廠區旁溝渠,續流至茄苳溪,造成茄苳溪有明顯污染情事,另於該股廢水排出至地面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59mg/L、懸浮固體:37.5mg/L、真色色度12900色度單位,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真色色度550色度單位)。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8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興南段公坡小段620-21地號等6筆土地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工區附近之涵洞有明顯土黃色廢水排放之情事,經查係該新建工程產生之土黃色廢水及淤泥排出工區外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經查貴事業作業係以印刷方式製造電路板,作為支撐電子零件及零件電路板事業,廠內設有印刷機、網版清洗作業區等製程,作業產生之廢水經收集至pH調整槽處理後,暫存於貯存槽,再由壓濾機處理後回收使用,貴事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業別,項次21),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戴記商行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製程廢水因沉澱設備處理效率不佳,致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1,7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51mg/L,懸浮固體:82.5mg/L,總鉻:6.16mg/L,鋅:31.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總鉻:2.0mg/L,鋅:5.0mg/L)。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10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5.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貴公司提供108年12月份運作紀錄進行查核,查108年12月17日至26日結餘量15560公斤、12月27日至31日結餘量14220公斤已達任一日達10公噸以上應依規定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108年)之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且未製作108年1月至12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屬未紀錄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20/04/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今日前往複查龍潭區北興段0060-0001地號勘查,該地號仍堆置廢塑膠及血液透析管,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核准貯存地點(廠內)不符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工地周界: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未符合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未符合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缺失10點。以上共計18點缺失。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6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之金屬零件清洗區桶槽破損,導致清洗區廢水疏漏至廠外雨水溝,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2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40668號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9年2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2月1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產出含有機溶劑(甲醇、異丙醇、丙酮為主)之廢鐵容器及廢塑膠容器,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108年12月前將上述有害事業廢棄物委託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清除許可文件之倡由興業社清除。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2月6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26413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8年6月1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1月2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6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09年3月5日派員現場勘查,發現(廠外)室外堆置大量廢塑膠,經查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收受之廢塑膠應採室內貯存,貯存方式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4/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工廠登記證登載產業類別為化學材料製造業,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公告事業,且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業。
處分日期
2020/04/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液體儲槽整理維護後產生之廢油混合物(D-1799),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
處分日期
2020/04/0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2月18日現勘時,貴事業負責人表示廠內廢木材貯存量約3,000噸,貯存時間約2至3個月,進場廢棄物超過30天未完成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上開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月19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09年3月24日現勘結果,前開廢棄物仍未再利用完成,貴事業未於限期前改善完成,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分,本次執行109年3月24日按次處分。
處分日期
2020/04/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6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於109年3月25日至本局中壢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檢驗,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46-RS)黑煙排放檢測值為76%,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4/01
罰鍰金額
NT$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pH):9.4,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6.0至9.0)。
處分日期
2020/04/01
罰鍰金額
NT$63,7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榮興路22號旁之新建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營建工地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之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惟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逕行施工。
處分日期
2020/04/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由該公司人員陪同至現場稽查,並請該公司提供化學品清單進行查核,查該公司品管實驗室化學品櫃內,儲有商品名「重鉻酸鉀」一瓶淨重466.7g,其瓶身標示含量皆已達環保署公告列管濃度之毒性化學物質,惟該公司未於運作前(儲存)向本府環保局申請取得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之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測量施工作業噪音均能音量為82.9分貝,未符合日間第3類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經限期改善屆滿後,再於相同地點、時段測量噪音音量為74.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278,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9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經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於108年7月2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7月15日收受貴廠提送水質改善報告書,並於108年7月17日派員複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45.4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富國路861巷167號廠房從事鋼鐵裁切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作業時添加藥(品)劑(矽酸鈉,俗稱水玻璃)不慎,導致含矽酸鈉藥(品)劑之廢水流出廠區外溝渠,續流至茄苳溪(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62.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29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552mg/L,懸浮固體:8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5日前往貴公司(本市新屋區長祥路397號)進行複查,貴公司廢木材堆置區周圍雖設有圍封牆及防塵網,惟圍封牆及防塵網高度仍明顯不足,且未採取其它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設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二(廢木材)之運作管理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3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綜合營造作業,稽查時於本市龜山區華亞三路59巷內(即本市龜山區善捷段200-1地號)工地進出口處,發現因工地車輛進出夾帶泥沙,致污染出入口道路路面。
處分日期
2020/03/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430-NM)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587-Y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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